案号:云楚交综双罚〔2025〕0025号
被处罚人(单位):苏**;
住址: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**镇**村委会**村**号
案由:苏**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政处罚案
违法事实:2025年6月12日上午7时50分许,受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,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执法人员在双柏县**庄镇**村委会村口(**镇境内)开展执法检查时,发现当事人苏**驾驶云E55**号小型面包车行驶(车辆所有人:苏**),该车核载7人,查获时实载12人,该车从**镇**村出发,目的地为**集镇街上,车上11名乘客与驾驶员坐车至**集镇赶街,约定下车付费10元/人,合计110元,查获时暂未付费。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,未办理《道路运输证》,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。
行政处罚依据: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;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(二)项实施处罚
行政处罚种类: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(¥10000.00)
行政处罚结果:自觉履行
处罚决定时间:2025年6月20日
双柏县交通运输局
2025年6月20日